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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9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9-01浏览:10设置

各位同等学力申硕学员: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6年9月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及终版论文交存的通知》,为做好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同等学力人员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领域做出的成绩达到学校申请硕士学位标准、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中规定科目考试、通过学位论文盲审及答辩并根据盲审专家及答辩专家意见认真修改完学位论文后,可向基层培养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二、申请流程

1.8月28日(星期五)至9月3日(星期四)期间,学位申请人应登录继续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同等学力教学平台”(以下简称“教学平台”)(网址:https://jxjytdxl.webtrn.cn/np/#/login),在“在线论文”模块将终版学位论文上传、查重并提交至导师及基层培养单位审核,具体操作方法见《同等学力论文终稿提交操作说明》(附件1)。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相关要求,学校将以此终版论文作为授予相关材料报送国家平台,后续将直接用于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抽检及其他评估,请各位学位申请人务必准确上传学位论文终稿及中文摘要。

硕士学位论文盲审结果存在两个及以上C(其余均为A或B)人员,应同步提交《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及校内专家评价表》(附件2)至基层培养单位审核。

2.8月28日(星期五)至9月4日(星期五)期间,学位申请人应登录“教学平台”,在“学位申请”模块提交学位申请。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同等学力学位申请操作说明》(附件3)。同时,填写《苏州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申请书》纸质版(附件4)提交至基层培养单位审核。

3.9月14日(星期一)至22日(星期二)期间,学位申请人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址: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填报论文信息”模块提交终版学位论文。

未尽事宜,欢迎电话咨询继续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学历教育部。联系人:姜老师,联系电话:0512-67169138。

特此通知。


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

2026年8月28日



附件1:同等学力论文终稿提交操作说明.docx

附件2: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及校内专家评价表.doc

附件3:同等学力教学平台学位申请操作说明.docx

附件4:苏州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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