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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2026年春季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时间:2025-10-23浏览:11设置

一、学校简介

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2011计划”首批入列高校,是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航天局共建高校,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苏州大学前身是Soochow University(东吴大学,1900年创办),开现代高等教育之先河,融中西文化之菁华,是中国最早以现代大学学科体系举办的大学。在中国高等教育史上,东吴大学是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并授予硕士学位、最先开展法学(英美法)专业教育,也是第一家创办学报的大学。

一个多世纪以来,一代代苏大人始终秉承“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之校训,坚守学术至上、学以致用,倡导自由开放、包容并蓄、追求卓越,坚持博学笃行、止于至善,致力于培育兼具“自由之精神、卓越之能力、独立之人格、社会之责任”的模范公民,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为社会输送了50多万名各类专业人才,为国家建设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苏州大学现有天赐庄校区、独墅湖校区、阳澄湖校区、未来校区四大校区,占地面积4586亩,建筑面积166万余平方米;现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十三大学科门类;设37个学院(部),4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5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个国家一流学科,4个国家重点学科,22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 6个“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拥有硕士生14870人,教职工5983人,专任教师3258人,其中包括1位诺贝尔奖获得者,9位两院院士,43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8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180位国家级青年人才。学校图书资料丰富,藏书超500万册;拥有丰富的中外文数据库资源,电子图书215万余册,电子期刊192万余册,电子学位论文1225万余册。

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简介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规定而设立的一种学位申请方式。它允许满足申请条件的在职人员在不脱产的情况下,通过参加课程学习、课程考试和“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申请硕士学位。

三、学校名称、办学类型、办学地址、学习形式

(一)学校全称:苏州大学;

办学类型: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办学地址:

天赐庄校区  江苏省苏州市干将东路333号

独墅湖校区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

阳澄湖校区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济学路8号

(二)学习形式:线上线下混合模式,线下课程一般安排在周末。

四、招生专业


五、申请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及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领域做出一定成绩。

4.其中:申请“课程与教学论”专业(注:物理方向)的,仅限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从事物理相关课程教学的在职教师申请。

六、申请流程

(一)网上预报名:自2025年10月23日(星期四)至2026年1月2日(星期五),申请人登录“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官网:http://jxjy.suda.edu.cn/,点击“同等学力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及预报名,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预报名。

预报名需在线提交如下信息及材料:

1.个人信息及报名专业(按报名系统中要求填写);

2.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最高学历证书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最高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校颁发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本人近期蓝底免冠照片(按报名系统中要求提供);

6.《苏州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7.已正式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术水平的成果(如有)。

注意:申请人的通讯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务必填写完整、正确,以免影响后续通知、电子发票的接收。

(二)材料审核:各基层培养单位(院、部、所、中心)(以下简称“培养单位”)对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接收申请。不按要求提交附件材料或不符合条件的预报名申请不予接收。

(三)线上缴费:预报名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再次登录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官网的“同等学力报名系统”一次性缴纳第一阶段课程学习费。

(四)信息注册:第一阶段缴费完成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登录教育部“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完成注册与学位申请工作。该项工作预计在2026年1月中上旬开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完成教育部“信息平台”注册及学位申请工作的申请人按规定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现场须提交全套报名材料原件、采集图像信息等,签署《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中的本人承诺等。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要求由培养单位另行通知。

(六)资格审查结果:

1.经现场资审并确认者,我校在教育部“信息平台”予以“资格审查通过”。

2.现场资审不通过者,我校在教育部“信息平台”不予接收其申请,并退还其已缴纳的第一阶段课程学习费。

3.未经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官网“同等学力报名系统”提交预报名材料,直接在教育部“信息平台”注册并提交学位申请者,申请不予受理。

七、申请期内的阶段安排

(一)第一阶段:课程学习及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参加两年的同等学力课程学习,各专业培养方案严格参照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课程考试严格按相同专业在校研究生的要求执行。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规定期限内修满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同时亦须通过“统考”(每年5月开考)。

规定期限内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不含“统考”科目、学位论文)者,可办理课程学习结业证书。

规定期限内若未按照专业培养方案相关规定修满规定学分、未通过全部课程考试或未通过“统考”者,本次申请无效。

(二)第二阶段:学位论文及学位工作

1.学位论文

(1)开题:申请人通过“统考”后才可申请论文开题。开题后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课题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

(2)答辩:学位论文通过导师评阅后,应按规定参加专家评阅及盲审,评阅与盲审均通过后,申请人才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开题、写作、查重、评阅、盲审、答辩等要求,均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学位论文工作。规定期限内若未按照我校规定流程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工作者,本次申请无效。

2.学位申请与授予:申请人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后,可申请相应硕士学位。我校按照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评定程序,根据学校当年学位申请工作安排,认定申请人同等学力水平,组织开展硕士学位授予工作。

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并符合苏州大学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硕士学术学位。

八、收费标准

(一)除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以外的其他专业:60000元

第一阶段学费40000元,第二阶段学费20000元。

(二)应用经济学:100000元

第一阶段学费60000元,第二阶段学费40000元。

(三)工商管理学:120000元

第一阶段学费80000元,第二阶段学费40000元。

第一阶段费用应于教育部“信息平台”注册前一次性缴纳,第二阶段费用应于学位论文开题前一次性缴纳。

九、其他

1.凡在我校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得同时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2.教育部“信息平台”注册事宜,请随时关注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的通知。

3.申请人缴纳费用中不包括报名参加“统考”、学习参考资料、论文期刊发表等费用。

4.因申请人第二次答辩申请产生的答辩或盲审费用,须申请人自行承担。

5.原则上各专业人数报名人数如不足10人不开班。

6.本通知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新增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十、苏州大学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12-67169138,0512-65112321

注:各专业招生信息咨询详见本简章第四条“招生专业及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512-65112541

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333号;邮编:215006

本简章所涉及内容由苏州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苏州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docx

苏州大学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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