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苏大教[2018]142号文件规定,我校自考助学专业学士学位申请具体规定如下:
一、学位申请对象
符合学位条件并已取得2018年12月和2019年6月毕业的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学生。
二、学位申请资格
1、遵守法律,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
2、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专业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
3、非外语专业的学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70分;
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70分;
5、自学考试相关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70分。
(以上所有成绩以毕业生登记表上的成绩为准)
三、学位申请时间
学生申请时间:2019年11月15日至11月24日
(一)申请办法
符合学位条件的自考助学专业学生在自考管理平台“学位申请模块”提出申请,并在网上交纳学位评审费。
(二)提交材料(提交时间:领取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后提交所在学院)
1、 学士学位申请表(表内请贴上学生照片)(用A3纸正反面打印在同一纸张上);
2、 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A4),由学院验明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3、 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A4),由学院验明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处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