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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关于开具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毕业证明书”的说明

时间:2016-12-13浏览:9330设置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成人高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问题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就苏州大学毕业生办理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证明书”事项作以下说明:

一、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不能补发毕业证书,只能开具“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具有毕业证书的效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标注。

二、凡苏州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可凭下列材料到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处办理毕业证明书:

1、本人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所登遗失毕业证书启事的报纸原件;

2、苏州大学档案馆出具的该毕业生的原始档案证明材料(成人高考录取名册、毕业验印名册、学生学籍登记卡);

3、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2001年以前(含2001年)的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4、办理毕业证明书的个人书面申请;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彩照一张及同版电子照片一份

6、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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